實踐當中,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認知誤區:換匯或介紹行爲的可能違法,但絕對構不上刑事犯罪;自己的私下換匯行爲很隱蔽,輕易不會被司法機關查到;幫人換匯又沒獲利,所以肯定不構成行政違法或刑事犯罪行爲;將只有的美金等外匯出售給他人賺取匯率差,應該不違法;家人朋友是不是在通過換匯賺錢我不管,我只是把銀行卡號無償給他們用,我又沒做違法的事;客戶讓幫忙介紹換匯的渠道,我正好認識人,就介紹他們認識,我又沒從中收錢,應該沒啥風險; 所以,以上行爲到底有沒有法律風險?如果違法,那應該如何定性?是行政違法or刑事犯罪?換匯行爲構成行政違法或刑事犯罪的邊界,到底在哪裏? 2025年5月8日,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國家外匯管理